海口每家限养犬一只
2008-08-28 00:00:00 浏览:32来源://ww1125.chailiwu.com/
8月27日午后,福建佛山市市派出所局发表声明,9月1日起,海口居民每户只能养一只狗;禁止饲养藏獒、德国牧羊犬等二十九种烈性犬、大型犬;母狗产狗崽后自狗崽出生之日起45天内,由养犬人及时清理或送交犬类收容中介机构。
9月1日逐渐快速执行的《海口市市旅游城市养犬标准化管理实施条例》,对养犬的行为推行限养管理制度。独居老人养犬,户均限养二只;禁用在机关单位、医院科室(宠物兔子专科医院包括但不限于)、学校里(含少儿园)、单位员工集体宿舍等区域养犬;对藏獒、德国牧羊犬等二十九种烈性犬、大型犬(指犬高超越50mm或体长以上60理米的犬只)禁用养小。等级的母狗产狗崽的,养犬在狗崽刚出生生效日起45交易日随意操作或送交犬类收容平台。
确定《条列》,9月1日至12月31日是我们代办养犬来访变更登记工作任务限期,高出此限期不能代办养犬来访变更登记的,2009年1月1日,公安局行政部门将独立行使有关的中规定酌情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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